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哪里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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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1931年1月7日 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会上,王明等在米夫的支持下,以“执行国际路线”、“反对立三路线”、“反对调和主义”为旗号,提出一系列比李立三冒险错误还要“左”的错误观点。会议通过《中共四中全会决议案》,补选中央委员和改选中央政治局:李维汉、贺昌退出中央委员会,增补王明、沈泽民、夏曦等9人为中央委员;瞿秋白、李立三、李维汉退出中央政治局,新选王明、任弼时、陈郁、刘少奇、王克全5人为政治局成员。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向忠发、周恩来、张国焘组成。通过四中全会,王明等人实际上掌握了中共中央的领导权。从此,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统治全党达4年之久。
    法律依据:
    1931年1月7日 ,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