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租给别人出了事故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由于他人车辆悬挂上了的车牌,那么这辆车的实际归属人就是自己,当这辆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没有能力赔偿的时候,警察会第一时间找到车主,也就是说如果将自己的牌照租出去,那么自身将承担实际驾驶人的法律责任风险。倘若转租的时候双方签署过免责协议,那之后发生类似事件后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呢?答案是否定的,由于《车牌租赁协议书》并不受到法律保护,该行为会扰乱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所以此合同并不在警察判责的考虑范围。
法律依据:《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七十八条 该通告要求外地车辆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也就是说外地车牌一年只能进京84天,这对于许多在北京工作生活却没有北京车牌的用户而言无疑是致命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