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邮递快件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如果是邮寄的话一般会用邮政快递。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1)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直接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或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2)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与其同住的成年 家属拒收诉讼文书时,人民法院可以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将诉讼文书留置于受送 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委托其 他法院代为送达的方式。(4)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确有困难 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 达人的送达方式。(5)电子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经受送达人同意,采取传真、电子 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可以收悉的方式实施的送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 电子送达不能送达判决书、裁定书与调解书。(6)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基于送 达人有关情况而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由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 的送达方式。
(7)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方式 无法送达时,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法律效果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