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防解锁的使用规定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五防解锁操作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防误装置解锁钥匙的保管:运行人员不准随手携带解锁钥匙,解锁钥匙应放在专用信封内封好保管,作为每次交接班内容之一。 操作中必须解锁时应做到:a.操作人、监护人发现防误装置失灵时,应停止操作,一同离开操作现场,到控制室向值班长或站长汇报防误装置失灵情况。经值班长或所长会同至少两名班员检查设备实际位置,确认解锁不会发生误操作后,才可向当值调度申请使用防误解锁钥匙进行操作。例如线路停电恢复操作,应到达现场检查该断路器在断开位置,线路断路器绿灯亮,控制盘表计指示为零;倒母线操作应到达现场检查母联分段断路器在合上位置,母联分段控制盘上断路器红灯亮,三相电流表计有指示。b.值班长将上述情况向当值调度汇报,在调度同意使用防误解锁钥匙进行操作后,值班长应在解锁操作记录簿上做好记录,才可拆开解锁信封取出防误解锁钥匙交监护人使用。c.操作人和监护人使用防误解锁钥匙进行操作时,更应认真执行倒闸操作监护制度,再次检查设备的实际位置,认真核对铭牌,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解锁操作只允许在当值调度员批准的内容中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