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长是什么级别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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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长所对应的行政级别是副厅级。
    对比中外的军官军衔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的军衔是按照“三等十级”的标准来划分的,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国外的标准基本相同,但国外没有“大校”这个军衔,他们授予的是“准将”,甚至国际上不认可大校军衔。
    师长和正师级军官
    师的编制在不同时期,人数是不相同的,但总体来说是级别较高的一种编制。以土地革命战争来说,我军一个师从三四千人到六七千人不等。师的上级单位,通常为军团或者军。到了解放战争中,由于各个野战军实力不同,导致每个师的人数规模也不同,以实力最强的第四野战军来说,四野一个师能达到两万人的规模。
    再后来,我军进行了师改旅计划,师级部队几乎都被改编为了旅,十几个集团军下辖单位都不再是师,而是旅,只有北京卫戍区和新疆军区这两个单位,还保留极少量的师。当前一个师大约为一万人左右。师部领导包括师长、师政委、副师长、师副政委、师参谋长和师政治部主任。其中师长和师政委在正师级军官,也是所在师的最高领导,其余4人为副师级军官。
    必须说明的是,师长和正师级军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师长当然是正师级军官,但是正师级军官不只是师长和师政委,包括军委总部、战区、军兵种机关、省级军区等单位任职的正师级干部,以海军来说,我军航空母舰是正师级建制,所以两艘航母山东号和辽宁号的舰长、政委都是正师级军官。
    正师级军官的军衔几乎都是大校,而副师级(正旅级)则是大校或者上校。军衔是怎么回事呢?军衔和级别有什么关系,和职务有什么关系?
    师长的级别和军衔
    既然军队内部已经有了明确的级别制度,那么为何还要“多此一举”,搞出个将官、校官、尉官三级军衔制度?其实,军衔、级别和职务三者之间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共同服务于军队的组织建设。
    以军官来说,军长、军政委、旅长、旅参谋长这些是职务,正军级、正师级、正团级这些是级别,少将、大校、上校这些是军衔。军人在部队是什么级别,可以通过军装上的肩章和资历章,一眼就能看出来,而军人佩戴什么样的肩章,代表的就是他的军衔。
    在军队的实际情况中,军衔和职务、级别,可能出现不相匹配的情况。
    例如正师级军官,原则上都是大校,但部队确实有极少数正师级少将。这些正师级军官不是部队的师长、师政委,也不是在部队机关任职的正师级军官,而是担任军事外交职能的正师级军官,包括我国驻外武官、驻联合国维和部队指挥官,在这两个系统工作的我军正师级军官,少部分是少将,这是特例,在国内是没有的。
    那么军队的正师级少将,能否调动和指挥正师级大校呢?答案是不能。因为二者是两个不同系统的,正师级少将只存在于军事外交系统,并且他们几乎都在国外。而正师级大校则是在作战部队任职的军官,而且他们在国内。
    军队的上下级指挥关系,虽然很多时候是看军衔的,军衔高的指挥军衔低的,但是也要看实际情况,让一个正师级少将武官,去指挥一个正师级大校师长,显然是不合适的。
    在多数人印象中,师长的职务级别高于旅长,应该是师长指挥旅长,但并非如此。师长是正师级,旅长是副师级,级别上当然是师长高。在我军部队中,师长不能指挥旅长。因为师长和旅长也是在不同系统中。
    师长转业到地方后的级别待遇
    每年我军都有许多军官退役,他们的退役就叫作转业,所谓转业就是转换一个职业,离开部队回到地方。在转业军官中,校官是最多的。包括中校、上校和大校。这是说的级别。如果说到级别,那就是团级和师级,这两个级别的军官,是军转干部的主力军。
    很明显师长也是军转干部的序列中,那么师长对应地方什么级别的干部,他转业到地方后,是什么级别待遇?其实地方干部和军队军官在管理上完全是两条线,根本没法一一对应。按照一般的观念认为,部队的正师级军官相当于地方上是正厅级干部。
    正师级军官转业,通常都是政府安置就业,而不是自主择业。转业后基本上都在党政系统任职。按照转业军官降半级使用的规定,包括师长在内的正师级军官,转业到地方后,通常都是担任副厅级职务,包括地级市的副市长、省级部门的副厅长等等。
    法律依据
    《现役军官法》
    第十四条: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岁;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三十五岁;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岁;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四十五岁;
    (五)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岁;
    (六)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七)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六十三岁,正职六十五岁。
    在舰艇上服役的营级和团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四十五岁和五十岁;从事飞行的团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五十岁。
    作战部队的师级和军级职务军官,少数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师级和正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五岁,副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三岁。
    第十五条:作战部队以外单位的副团职以下军官和大军区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依照本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应规定执行;正团职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五十岁;师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五十五岁;副军职和正军职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五十八岁和六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