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规划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规划范围
哈尔滨新区规划范围为493平方公里,包括江北一体发展区和江南政策协同区两部分。
江北一体发展区包括呼兰区利业镇、松北区松北镇和松浦镇,以及松北区对青山镇、乐业镇和万宝镇的部分区域,面积为398平方公里。江南政策协同区为平房区全域,面积为95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