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居住证如何办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一、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不同情形材料:
    1.租房: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自购房: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房主要提供与房主关系证明)。
    3.单位内部: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你是本单位员工,单位提供位于×××××的宿舍居住),如果宿舍是单位租赁的房屋,需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
    单位出具居住证明及相关居住材料(其中居住地建筑物建设项目规划为宿舍的,可以办理居住证,应当查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合格通知书等材料。建筑物规划用途为厂房、车间、办公楼等,不能申领居住证,只登记居住信息);
    4.住亲属家中需要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