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易县开发规划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功能定位:以先进制造、科技创新为主导,集研发、商务、会展、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园区和现代化生态新区。
产业定位:立足于交通和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精细加工、机电加工和食品加工等三大产业,打造京津产业园和中小企业创业园。
发展目标:本着生态与经济共赢的原则,打造生态、和谐、高效的;绿色园区。
开发区的明显优势和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交通便利
开发区距张石高速口仅3公里,北上首都一小时车程,南去保定40分钟即到。纵向有两条省、县主干路通过,西侧为京赞线(北京到赞黄),东侧为易黄线(易县到保定),路网四通八达,方便快捷。
二是生态良好
开发区可以说因水而生,依水而兴,中易水河贯穿开发区,长年流水,清澈见底。结合河道治理,我们疏通了河道,准备建拦水坝,打造水景观,最终把开发区建设成生态型绿色示范园区。
三是用地条件好
开发区可利用面积约1.89万亩,87%为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和林地,不仅土地类别低,而且,林地大部分为国有林场所有,地类单一,容易利用。
四是基础条件好
开发区已经完成了控规和详规的编制工作,部分基础设施正在快速推进。从规划上看,在开发区西侧设计了一座日供水能力6.8万立方的供水厂,在东侧规划了一座日处理污水4万立方的污水处理厂,东西两侧各规划了一座110KV变电站,其中,西侧变电站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另外,供热站、燃气站、综合服务中心、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都进行了详细规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