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
法律援助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是:
1、尊重原则:是指对患者的人格尊严及其自主性的尊重。像知情同意、知情选择、要求保守秘密和隐私等均是患者自主性的体现。
2、不伤害原则:是指在诊治、护理过程中不使患者的身心受到损伤。
3、有利(有益)原则:狭义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履行对患者有利的德行,即医务人员的诊治、护理行为对患者确有助益,既能减轻痛苦或同时又能促进康复;广义的有利原则不仅对患者有利,而且医务人员的行为有利于医学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群、人类的健康和福利。
4、公正原则:包括报偿性公正、程序性公正和分配性公正,是指在诊疗服务中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病人的伦理原则,要求做到人际交往公正和资源分配公正。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