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他人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法律援助

    钱还没有支付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撤销的。因此赠与人实施赠与行为时,应当明确赠与的意愿,或掌握撤销的时机。所谓赠与主要是经过双方的意愿,受赠人和赠与人之间发生的金钱经济往来。
    【法律分析】
    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除有特殊情况外,赠与的动产(包括金钱)只要转移占有就不享有撤销权,意味着标的物就是别人的,自己无权处分。若是附条件、附期限的赠与,在没有达到相应的条件、期限的前提下是可以撤销的。上面有人提到造成赠送者生活困难可以撤销,只是可以不履行未履行的义务,已经履行的部分是无法定理由无法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