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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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是正处级级别。副主席为副处级,党组书记正处级。若一个人任职,同时兼任正处级职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