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孩子应该属于谁的

法律援助

    怀孕期间不可以离婚,除非是女方提出的离婚申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
    一、小孩在哺乳期夫妻是否能离婚
    孩子在哺乳期能否离婚取决于具体情况。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和终止妊娠后一段时间内,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比较脆弱,需要特别的照顾和安慰。在此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很容易对女方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男方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当然,本条规定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如果女方在上述期间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离婚请求。
    二、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规定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规定,男性不得在女性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女性权益,旨在给女性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起的离婚诉讼有一个特殊情况可以受理,即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怀了其他男性的孩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