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535是什么标准
法律援助gbt1535是指大豆油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签、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成品大豆油和大豆原油。大豆原油的质量指标仅适用于大豆原油的贸易。
大豆油是从大豆中压榨提取出来的一种油,通常我们称之为“大豆色拉油”,是最常用的烹调油之一。大豆油的保质期最长也只有一年,质量越好的大豆油应该颜色越浅,为淡黄色,清澈透明.且无沉淀物,无豆腥昧,温度低于零摄氏度以下的优质大豆油会有油脂结晶析出。
2003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1535-2003《大豆油》新标准,2004年5月1日起实施。后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意,将实施日期延迟至2004年10月1日。从实施之日起,大豆油国家标准以新标准GB1535--2003《大豆油》代替了标准GB1535-1986《大豆油》。新标准将压榨成品大豆油、浸出成品大豆油按质量指标由高到低分四个等级,四级等级最低。不再以色拉油等表示等级。新标准实行了条款强制,酸值、过氧化值、溶济残留等指标被列为强制性指标。大豆油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新标准还规定必须在食用油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原料产于哪个国家,是不是转基因原料。新标准实行后,小包装桶装油一看产品的标签,就可以明确的知道产品的品种、质量等级、加工方式、原料来源等消费者关心的指标。消费者能够做到明明白白地消费。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还买散装油。
法律依据: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迟实施《大豆油》、《花生油》国家标准以及明确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通知》 为了便于这两项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现就推迟《花生油》、《大豆油》国家标准实施和有关食用植物油标签中“原产国”标注方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花生油》(GB1534-2003)和《大豆油》(GB1535-2003)两项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延迟至2004年10月1日。
二、食用植物油“原产国”标注方式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将“原产国:原料产于××国”字样直接喷印在标签中。
(二)比照生产日期的标注方式,在标签中印上“原产国:见瓶(或桶等)××处”,再在包装的相应部位喷印上“原产国:原料产于××国”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