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丢失了怎么办?可以补办吗
法律援助个人档案遗失了怎么补办?
1、首先大家要看自己的档案属于什么情况,一般学籍档案只需要在学校完成补办手续即可。
2、如果是参加工作之后形成了人事档案,就需要在补办学籍档案之后,继续去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补办人事材料。
3、需要提前准备好档案遗失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还有参加工作的证明等信息,方便自己去各处补办自己的档案材料。
4、在学校补办学籍材料时除了要写补办档案的申请书之外,还要让老师签字盖章,这样才可以继续接下来的程序。
5、去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学籍档案资料,把复印好的资料交由学校负责人审查,盖上学校印章,负责人会将档案封装起来。
6、有工作档案的,还要再到自己的工作单位去复印材料盖章,主要是一些参加工作时产生的入职证明和离职证明等材料。
接下来把自己复印好的人事资料和学籍资料拿到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请相关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在审核完毕后,会将档案放入新的人事档案,在盖上印章后,就补办完毕了,我们处理完补办档案的流程之后就可以开始选择存档的位置。
在进行档案托管时,补办好的档案必须存放在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限的地方,可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或人事局,如本人在国有企业工作,可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或单位中,档案的管理还是很弹性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档案丢失可以进行补办,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且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
首次参加工作被录用或者聘用为本条例第六条所列人员的,由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以其入党、入团,录用、聘用,中学以来的学籍、奖惩和自传等材料为基础,建立档案正本,并且负责管理。
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协管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副处级或者相当职务以上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副本,并且负责管理。副本由正本主要材样的复制件构成。正本有关材料和信息变更时,副本应当相应变更。
发现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者损毁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且全力查找或者补救。确实无法找到或者补救的,经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负责管理档案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协调有关单位重新建立档案或者补充必要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