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农村出生的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以前没有出生证的,现在也不可能补办。如果要证明情况,可以去当地村委会出具婚育证明(父母生育孩子的情况),当地计生办盖章确认即可。
首先,孩子的父母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报告,并要请其开具证明,说明某某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生了一个小孩(写明性别),还没有上户口,请协助补办出生证明。
然后,找到当天给孩子接生的医师,同样请其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接生了一个什么性别的孩子,并签字。
第三,父母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小孩子并没有按时上户。
最后,持以上证件,到接生所在医院找其领导,说明情况后,请其按规定流畅给予出生证明的相关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