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在网上申请

法律援助

    一、怎样网上申请离婚诉讼
    1、现在离婚是不可以通过网络办理的,但是有些地区是支持在当地的法院主页上面申请网络立案是可以的。在网上申请了离婚诉讼立案之后,需要再去法院提交纸质证明。提出离婚的话是需要本人到场的。如果当地法院官网上并没有立案的方式的话,那也是必须本人到法院去申请立案的。
    2、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诉讼状这些纸质材料都是需要提供给法院的。一般申请立案之后需要等待。一周到两周左右的时间,然后案子才会从立案庭转交到审判庭的办案法官手中。
    3、办案关接手到单子以后会要求原告被告到庭然后进行调解,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的,可以准许离婚,如果并没有实质的证据,对方也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则不会判决离婚的,需要回去再冷静半年左右,如果感情没有恢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应当准备起诉书,起诉书应当表明原告的诉讼请求;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不能通过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5、要争取抚养权的,还应当准备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6、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材料。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尽量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具体证据,比如说婚内出轨的或者是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这样子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目前我国有离婚冷静期制度,但是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没有异议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