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军士长待遇

法律援助

    四级军士长属于中级士官,可享受下列待遇:
    1、按照军衔级别享受军人职业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
    2、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奖励工资、地区津贴、岗位津贴、保健津贴、技能等级津贴。
    3、代理干部职务的士官,享受与其代理职务相应的岗位津贴。
    4、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救济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育教育补助和防暑降温费。
    5、按照规定标准享受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6、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免费医疗和伤亡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等保险待遇。
    7、伙食费、医疗费等其他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8、退出现役,复员、转业的分别按照实际服现役年限计发复员费、转业费;退休的按照规定标准计发退休费。在义务兵役制下,指军人服现役期满后停止服役,或由于别的原因退出军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退伍。通常情况下退伍军人是有退伍费用的,而且根据不同的军衔进行补偿。四级军士长退役费小计为农村的556111元、县城的486563元、大中城市462578元,这是可以拿到手的标准;另外养老保险150868元,不分城乡户籍,该部分转接到地方不能领取。
    拓展资料:四级军士长,退役至农村的退役费为283683元、县城的214135元、大中城市的190250元,奖励工资7700元(大中城市少100元),一次性退役金72000元,住房资金142361元,医疗保险9388元,职业年金40979元。
    法律依据:《士兵退役安置条例》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