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的权限及限制
法律援助大股东在担任公司高层职位时可以以公司名义卖掉部分财产,但非高层职位的大股东无权卖掉公司财产。卖掉公司主要财产需获得2/3以上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权同意。
法律分析
需要视情况而定。大股东如果在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并以公司的名义卖掉公司小部分财产是可以的。但如果大股东并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那么无权卖掉公司任何财产。此外,卖掉公司主要财产时,必须经过股东会必须经过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必须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2/3以上同意才可以。
拓展延伸
大股东权益保障与公司治理
大股东权益保障与公司治理是一项重要的议题。大股东作为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其权益的保障对于公司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在公司治理方面,应确保大股东在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并建立透明、公正的决策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大股东行为的监督,防止其滥用权力或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此外,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大股东和其他股东能够及时获得公司重要信息,从而更好地行使权益。通过加强大股东权益保障与公司治理,可以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增强市场信心,为各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结语
大股东权益保障与公司治理是重要议题。应确保大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并建立透明、公正的决策机制。加强对大股东行为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使大股东与其他股东获得重要信息。通过加强权益保障与治理,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增强市场信心,创造更大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