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新公司几天就想走,可以吗

法律援助

    刚到新公司几天就想辞职,可以辞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签订完成书面正式劳动合同,不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已经正式转正,也不论具体工作时间多少天;即使刚签了劳动合同就想辞职都是法律允许和可以的,不过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相关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在劳动关系中公司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那员工在离职时也没有必要提前通知公司,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员工在离职之前要注意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若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不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