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2天不干了想离职怎么办是直接走还是?

法律援助

    自离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违反保密协议的赔偿责任,并可能构成犯罪。自离没有离职证明,影响社保转移和新单位入职手续。此外,自离也会损害劳动者的声誉。
    法律分析
    不辞职直接走人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是违法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如果是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签了保密协议,自离后劳动者不能在与原工作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将在原单位知道的信息外传,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泄露的秘密价值很大,给对方造成了重大损失,还有可能构成犯罪。签订竞业协议的,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或同类企业中工作,否者,原来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2、自离就没有离职证明,还会影响社保手续转移,影响入职新单位,因为有的单位需要劳动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书。
    3、自离也会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声誉。
    拓展延伸
    职场转折:如何优雅地告别现任工作?
    在职场中,决定离开现任工作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为了优雅地告别,首先要确保你已经认真考虑过这个决定,并准备好面对可能的后果。与雇主进行诚实而尊重的对话是至关重要的,说明你的离职意向和原因。提供适当的时间来平稳过渡,帮助雇主寻找合适的替代人选。在离职过程中,保持专业和积极的态度,完成手头的工作,并协助整理相关文件和资料。同时,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并表达对他们的感激之情。最后,确保与雇主和同事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职业网络。通过这些措施,你可以优雅地告别现任工作,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结语
    自离是违法的,劳动者应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普通员工在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招聘、培训费用;正式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自离还会影响社保转移、入职新单位,并影响劳动者声誉。离职时,与雇主进行诚实对话,提供平稳过渡时间,保持专业态度并协助整理资料,与同事保持良好关系,建立职业网络,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