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高消费如何解决
法律援助一、在没有履行完毕的时候申请解除。
1、提供有效的担保。
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完毕,但是他找到了可靠有效的担保人,经过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仍不能履行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2、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
被执行人此时还没有完成履行义务,必须经过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向法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3、向法院提出申请。
此时仍然处于限制消费期间,自己需要写一个解除限高令的申请,连同执行人的谅解和同意的文书,一并交给法院法官,经过审核通过之后,也是可以解除限高令的。
二、被执行履行完后,申请解除。
被执行人履行完判决义务之后,法院执行程序已经完毕,这个时候还没有解除的原因在于你没有申请。
所以,还得向法院提出解除限高令的申请,法院作出解除决定之后,会通知相关协助执行的单位,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限高令。
三、其他情况的申请。
限高令针对的是个人非生产经营性的高消费,如果是生产经营需要购买高档设备的,则不受限高令的限制。
但是也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购买的产品和用途。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综上所述,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黑名单后,限制高消费黑名单是可以解除的,解除的情形包括提供担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