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

法律援助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B、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
    C、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D、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E、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B、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C、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D、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3、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快速中心处理事故注意事项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A、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B、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C、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D、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E、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希望今后取消此限制)
    如果发生事故后发现事故不符合快速中心处理的情况存在,及时报警通过交警解决。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确定事故的伤亡程度和财产的损失情况,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于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比较微小的交通事故还是本着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比较好,这样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一些,协商不成功就要报警,和保险的报警,这是必须得,等待交通警察前来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协商好的交通事故的现场应该保持好,不应该破坏,等待交通警察的现场的痕迹检测。确定双方的责任划分。
    2、造成人员伤亡的要抓紧时间报警和报打急救电话,保持好现场。同时要保险报警,抓紧时间救人,一般的交通警察能进行现场处理的就进行现场的事故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是请求调节的,交通警察可以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节的。但是,比较厉害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马上就能调节的,需要时间,特别是有伤员的。有重大财产损失的。
    3、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在接到报警以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相应的时间内给你制作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