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快完成被直行车撞伤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由后方直行车辆承担责任。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的,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