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新变化?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十四五规划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户籍。
《规划》提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按照此前的统计,我国城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有27个,其中超大城市4个,特大城市10个,I型大城市13个。这便意味着在“十四五”期间,这27个城市的户籍制度将会分别采取“全面放宽”、“完善积分落户、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的态度来加以完善;而其他所有城市都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这当中,不乏乌鲁木齐、贵阳、石家庄、福州等省会城市,以及无锡、佛山等“万亿俱乐部”成员。
此外,“零门槛”落户还有两层积极意义:一则,能够进一步促进市场化改革,使得各地区人口能够自由流动,继而实现全国劳动力资源的更合理配置,尤其是大量处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有望转出;二则,有助于广大农民进城务工后,真正实现身份的转变,从而能够在收入增加的同时,享受城市更加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
2、收入分配。
虽然我国内需市场潜力巨大,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需要克服一系列障碍和挑战,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居民收入差距较大。
从基尼系数上看,自2000年首次超过警戒线0.4开始,便几乎没有停下升高的步伐, 2018年达到0.468,反映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拉大,而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仍属于偏低状况,总理所说的“6亿人月收入只有1000元”就是佐证。按照经济学理论,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并且高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低于中低收入者,收入差距扩大将不可避免地制约消费扩张与升级,进而掣肘“国内大循环”的深入推进。
此次《规划》中特别提到,“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并在此基础之上,详细给出了具体方案。预计“十四五”期间,国人的收入水平有望更上一层楼,而收入差距也可能进一步缩小。
3、生育。
最近几年,很多人开始为我国人口前景担心了,原因在于这届年轻人越来越不爱生娃,导致我国少子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尽管很多专家学者一再呼吁“放开三胎”或是“放开生育”,但归根结底,年轻人不爱生娃的核心原因并非政策的放开与否,而是养育孩子的高成本、住房和育儿方面的福利不健全、父母工作和家庭时间安排存在冲突等一系列因素。
生育问题,从来都不仅仅是生育问题,它既是家事,也是国事。要想真正让年轻人放下思想包袱去生育,进而走出少子老龄化的泥泞,势必要针对人们的切实困难采取措施,如此方能对症下药、治本达标。而这正是《规划》强调的重点: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和产假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