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样开旅行社
法律援助个人开旅行社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申请登记注册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旅行社章程。
2、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
4、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5、需要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存入设立质量保证金账户,并存入2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办理相应的银行担保。
旅行社注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也就是要有实际的办公室地址。
2、必须要有各项营业设施,比如电脑,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等等。
3、必须要有三名以上的导游,而且每个导游必须取得导游证。
综上所述,个人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旅游工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审查无误后,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
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