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旅游社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

    开办旅游社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其中国际旅行社要不少于150万的注册资金,经营入境的要有60w的质量保证金,出境的要100w的质量保证金。国内的旅行社要30万的注册资金,并交纳10万的质量保证金;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游经营者的义务主要包括的内容具体如下:
    1、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与旅游消费者约定的义务。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包含下列内容:
    (1)旅游经营者向旅游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履行我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广告管理条例》、《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旅游经营者有履行与旅游消费者合法约定的义务。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的约定是指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之间就商品或服务达成的协议,这是一种双义务合同。当然,这种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2、接受旅游消费者监督的义务。接受旅游消费者监督的义务包括下列内容:
    (1)旅游经营者要通过有效途径或方式接受旅游消费者的批评和建议,诸如设立专门机构、配置专职人员收集、听取消费者的批评和建议、与消费者对话等;
    (2)把向旅游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活动置于旅游消费者有效监督之下。
    3、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包括下列内容:
    (1)旅游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旅游经营者应当配备旅游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对旅游设施定期检查、维修,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游乐设施运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技术检验部门验收的合格证书;
    (2)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旅游消费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3)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也可能造成旅游消费者人身、财产危害的,旅游经营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旅游消费者,同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三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