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救援证怎么办理

法律援助

    以前是由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抢险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现在应该可以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的。救援证报考条件
    初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中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公安、消防、武警等复员军人。
    高级应急救援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紧急救助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紧急救助员(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考核工作由鉴定中心根据鉴定等级、人数、地点指派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证的考评员进行现场考核鉴定,培训机构协调配合。鉴定中心按培训机构提报的《应急救援员鉴定计划表》及《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准备理论试卷、理论答题卡、实操评分表。由考评员负责流转及遵守保密工作条例。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5,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员;专业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应急救援员(五级)、应急救援员(四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不少于90分钟;应急救援员(三级)、应急救援员(二级)、应急救援员(一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不少于120分钟。应急救援员(五级)、应急救援员(四级)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应急救援员(三级)、应急救援员(二级)、应急救援员(一级)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不少于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考试均实行百分制,理论考试与实际技能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通过考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