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政府是指哪三个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民国时期的三个政府分别指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这三个政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