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援助

    苏州办理居住证需要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 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例如租房合同);
    3、居住地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例如有当年盖章的学生证或职工社保参保证明等);
    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者《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5、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租房办居住证的流程:
    1、申领人要带上身份证,还未办理身份证的要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
    2、要做个暂住登记凭证。提供个人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的材料等。如果是租房子需要居住证,首先要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或租房出租人出具证明等。
    3、自申领人到本地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证。
    4、居住证申请。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携上述办理材料至登记站申领居住证。然后登记站审核证明材料,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公民根据工作人员提示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