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交通事故最新新闻是什么呢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S260线阳城镇水口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大客车迎面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6死28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