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1%税率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以下,生产、经营规模小并且无建账能力,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通常情况下征收率为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