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法律援助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