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函和报到证一样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不一样,调档函:顾名思义,就是调取你档案的函件。你想想,你的档案好歹也是个珍贵物件,总不能爱谁拿走谁拿走吧。因此,你的公司或者研究生学校需要开一个正式函件给你的本科学校,申请把你的档案拿走。这也算一个证据,证明你本科学校按照调档函地址给你把档案寄走了,档案出问题的话,去调档函写的地址找去。报到证,其实就是教育部门给你人生中第一次就业的一个凭证。计划经济时期,工作包分配,比如你分到了北京钢厂,那学校会给你北京钢厂的报到证,你拿着去报道、入职。发展到今天,其实就是一个干部身份证明而已。你可能不知道,大学毕业,你就有“干部身份”,虽然这个身份没啥用,但是没有这个报到证,有可能影响你考公务员事业编之类的。总之,记住一点,别丢了,然后按照报到证规定的日期去档案所在地把报到证交上就行。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扩招后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少地方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但是,一些地方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力度不大,解决困难的办法不多。目前还有相当部分高校毕业生没有就业。从总体上看,一方面,目前高校毕业生还不能满足各行各业对各类高素质人员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在用人机制、供需结构、择业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结构性困难。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有212万人,比2002年增加67万人。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的迅速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出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