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时限的基本概念
法律援助劳动争议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在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内,权利人可提出请求并受到保护,但时效期届满后,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仍可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时效,即我们日常所称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在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会对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进行保护,但在法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届满之后,权利人再行使请求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便不再进行保护,也即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时效与时限的法律要求及适用范围
时效与时限是法律领域中重要的概念,其在不同法律规定下具有不同的要求和适用范围。时效指的是特定法律行为或权利主张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将失去效力或权利。时限则是法律规定的特定时间段,在此期间内必须履行特定的义务或行为。在民事诉讼中,时效与时限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起诉时效、证据提交时限等。不同法律领域对时效和时限的要求和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必须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权益的有效保护。
结语
劳动争议时效是劳动关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规定了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行使权利的要求。在仲裁申请时效期内,权利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并得到实体权利的保护。然而,一旦时效期届满,权利人将失去胜诉的权利。时效与时限是法律中的重要概念,不同法律领域对其要求和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是确保权益有效保护的关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九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债权人主张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