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购买了重疾险,但在理赔时被告知我的血管瘤既往病史是由于工作环境引起的,那么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疾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投保时已告知保险人且保险人已同意承保的除外。同时,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赔偿标准应该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疾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投保时已告知保险人且保险人已同意承保的除外。
    2.《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赔偿义务,保障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购买重疾险时已经告知保险公司存在血管瘤既往病史,并且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那么在理赔时应该获得相应赔偿。但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疾病是由工作环境引起的,那么在理赔时就需要进一步核实,如果确实是由工作环境引起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