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之间有几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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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以下两种关系:
    1、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没有血缘关系的拟血亲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而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没有对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协议中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