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污染防治措施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纳入标准开展监测,是臭氧污染防治的第一步。减少来源,控制前体物排放。臭氧是典型的二次污染物,控制其前体物排放是治理的关键。臭氧的前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而这两种污染物同样也是二次细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有效控制这两项前体物的排放不仅对控制臭氧污染非常重要,对防治PM2.5同样重要。此外,臭氧的产生与地区性的交通运输、石化行业和燃煤锅炉等工业生产污染源的排放特征,以及地形和气象条件也密切相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逐步减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