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管辖的罪名 -管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一、贪污贿赂犯罪: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7、对单位的行贿罪。8、介绍贿赂罪。9、单位行贿罪。10、单位行贿罪。1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2、隐瞒境外存款罪。13、私分国有资产罪。14、私分罚没财物罪。1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7、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二、滥用职权犯罪:1、滥用职权罪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4、食品监管渎职罪5、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6、报复陷害罪7、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8、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9、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10、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11、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12、挪用特定款物罪13、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14、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15、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三、玩忽职守罪:1、玩忽职守罪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5、故环境监管失职罪6、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8、动植物检疫失职罪9、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10、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11、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四、徇私舞弊犯罪:1、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2、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5、为亲友非法牟利罪6、枉法仲裁罪7、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8、商检徇私舞弊罪9、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10、放纵走私罪11、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12、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1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14、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15、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五、重大责任事故罪:1、重大责任事故罪2、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3、消防责任事故罪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5、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6、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7、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8、重大飞行事故罪9、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10、危险物品肇事罪1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六、公职人员其他犯罪:1、破坏选举罪2、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4、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5、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6、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7、违法运用资金罪8、违法发放贷款罪9、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10、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11、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2、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13、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14、职务侵占罪15、挪用资金罪16、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17、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18、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19、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