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组属于什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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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查办属于县纪委。巡查办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正科级。巡查办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及对巡察组的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和部署,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督促本县有关部门和所属乡(镇)做好省委巡视机构和市、县委巡察机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巡查组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正科级。
    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党委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的派出机构就是巡察组了。通常也称为巡查组。
    县委巡察组主要职责:
    1、对所辖乡(科)级及以下地方、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
    常规巡察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专项巡察重点发现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报告巡察情况,包括巡察情况的全面报告、巡察期间的阶段性报告、巡察过程中的重大情况报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
    3、巡察工作结束后,经批准,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并会同巡察办督促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4、对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决定的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巡察办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5、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本巡察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十一条
    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反映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党中央工作机关、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机关、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三)基层纪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涉嫌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受理检举控告。 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反映本机关干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第五十五条 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