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招考试加分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一)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二)军人子女类
    (三)公安民警类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类
    (五)听力残疾学生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4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3分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