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子女中考加分吗
法律援助退伍军人的子女中考不加分。
退役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
2016年12月报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
中考加分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需提交户口簿和市侨办证明材料);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侨办证明,不包括侨属、台属、台眷)。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能证明是烈士子女的相关材料)。
3.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台办证明材料)。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户口簿、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供组织部门或本系统省级管理部门文件证明和户口簿)。
6.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关于印发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体基[2020]75号)执行。
7.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公安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8.因公牺牲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加分,不能累加。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九条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