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女的和13岁男的处对象违法么

法律援助

    如发生关系,涉嫌强奸罪
    一、我成年和一个13岁的女孩处对象,接吻,牵手,但是没有发生过性关系,他家长总是威胁我我想知道这属于犯法吗?
    如果受到他人威胁恐吓的,可以报警处理。对于威胁恐吓行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强迫他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可以收集报警。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和一个十三岁女孩,处对象,之后发生了性关系,她自愿的,会被判刑吗?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