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同角度解析两者的关键特征
法律援助物证与书证的主要区别在于,物证通过其存在、外形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而书证则通过文书或物品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法律对物证没有特定的形式要求,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物证;而对书证则有特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才具备证据效力。此外,物证是客观实在的,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而书证是由特定主体制作的,反映了人的主观意愿。综上所述,物证与书证在性质和证明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分析
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物证以其存在、外形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书证则以文书或物品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2、法律对物证无特殊的形式上的特定要求,只要能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就可以作为物证;对书证则不同,法律有时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后,才具有证据效力。
3、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而书证是一定主体制作的,反映了人的主观的意志。
物证包含以下方面:
1、表明“实物”或者“痕迹”来源的部分,一般表现为“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
2、“实物”或者“痕迹”本身,也是核心部分;
3、表明“实物”或者“痕迹”去向的部分,一般表现为“发还物品清单”,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随案移送物品清单”、“移送它案物品清单”,是其它案件中的主要证据,移送它案、“移交有关部门清单”,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如淫秽物品等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保存处理等。
综上所述,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物证与书证之间有明显的不同。
结语
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在于:物证通过存在、外形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而书证则通过文书或物品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在形式上没有特定要求,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即可,而书证则需要特定形式或程序才具有证据效力。物证是客观实在,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而书证是由特定主体制作,反映人的主观意志。综上所述,物证和书证在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方式和性质上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