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有什么不同?

法律援助

    本文讲述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存在差别,通常情况下它们的数值相等,但有时这两个数值并不相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认缴制度,因此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同时,认缴制也存在一些注意问题,如认缴时限不能太长,注册资本不能只认不缴等。最后,认缴制也存在一些好处,如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和资质资格许可等。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存在差别,通常情况下,它们的数值相等。但有时,这两个数值并不相同,这说明企业的股东并没有完全履行其出资责任。当前,我国实行的是认缴制度,因此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
    1、认缴时限并不是越长越好。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认缴期限太长会引起合作伙伴对公司诚信和实力产生怀疑;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力、经营规模和创业规划来确定认缴期限,树立诚信意识。
    2、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并不意味着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企业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同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在交易过程中,“只认不缴”会影响公司的诚信度;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如果企业未兑现认缴的承诺,主管部门将按照《公司法》进行处罚,并将其拉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甚至可能写进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不花钱也能办公司“认缴制”也是有额度的,“零元”肯定不能注册,而且,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公司要维持基本运营,还需要场地、设备、员工等,不花钱也能办公司是不可能的。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4、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结语
    本文讲述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存在差别,但通常情况下它们的数值相等。当前我国实行的是认缴制度,因此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同时,文章也提醒公司在注册公司时需要注意认缴的时限、注册资本的认缴方式以及不花钱也能办公司的限额等问题。最后,文章强调了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好处,包括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以及资质资格许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