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分数线

法律援助

    吉林省分数线:
    1、文史类
    (1)重点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19分;
    (2)普通本科(第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35分;
    2、理工农医类
    (1)重点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82分;
    (2)普通本科(第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5分;
    3、体育类
    (1)文科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64分;
    (2)理科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9分;
    4、艺术类
    (1)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
    (2)文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51分;
    (3)理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28分。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