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饭店需要什么

法律援助

    开个饭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现场核查;
    3、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依法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型及以上饭店、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从事团体膳食外卖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