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名称举例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软件著作权名称应当为企业商品名称或商标,再加上软件使用加上系统或软件结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软件版权不保护名称,如果要保护著作权的名称,可以把其注册为商标。
法律客观: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