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的优缺点
法律援助优势
(1)覆盖范围广
传统媒体无论电视、报刊、广播还是灯箱海报都不能跨越地域的限制,只能对某一特定地区产生影响。但任何信息一旦进入INTERNET网,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国际互联网的用户都可以在他的计算机屏幕上看到。从这个意义上说,INTERNET网络将会是具有全球影响的高科技媒体。
(2)费用低廉
电-台电视台的广告虽然以秒计算,但费用也动辄成千上万;报刊广告也价格不菲,超出多数单位个人的承受力。INTERNET电脑网络由于节省了报刊的印刷和电-台电视台昂贵的制作费用,成本大大降低,使绝大多数单位个人都可以承受。
(3)成交概率高
广告受众对于传统媒介的广告大多是被动接受,不易产生效果。如有20万人看到了电视上的某则产品广告,但可能95%的观众没有任何兴趣,看完后马上忘得一干二净。但在INTERNET上,大多数来访问广告的人都是抱着求购的愿望而查询的,成交的可能性极高。
(4)多媒体动感
INTERNET网上广告可以应商家要求做成集声、像、动画于一体的多媒体广告。这是其他报刊杂志,电-台广告所无法比拟的。与电视多媒体广告相比,其价格之差显而易见。
(5)迅捷性
这一点一方面指的是信息的发布,另一方面指的是信息的反馈和更换。对于广告运作来说,从材料的提交到发布,所需时间可以是数小时或更短。
(6)互动性
这一点应当是普遍公认的,面这种互动性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一对一的直接沟通。
(7)巨大的信息承载量
这一点同传统媒介中的纸媒介相似。只不过互联网的呈现方式不是翻阅,而是一层层的点击。
(8)目前国内的互联网站上的广告噪音(即不同广告间的相互干扰——编者注)较低。
缺点
(1)网络广告的覆盖率低
统计资料表明,即使在北京,网络广告的覆盖率也只是城市人口的8%,上海只有2%。其覆盖率的增长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受制于计算机和电话的普及。
(2)效果评估困难
在中国至今尚未有一家公认的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量化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当一个媒体不具备可评估的时候,我们从媒介作业的角度就完全有理由去质疑它的可选用性。目前对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主要是基于网站提供的数据,而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公证性一直受到某些广告主和代理商的质疑。
(3)供选择的广告位有限
目前网络广告的形式不外乎“旗帜广告
(bae)"和”图标(ico或b tto)”等,而每个网页上可以提供的广告位置是很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