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陌生人关注或跟踪,人们看不见,情况如何

法律援助

    跟踪他人是否属于犯法,视情况而定:1、跟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不犯法;2、但是如果散布他人隐私,威胁到了他人的人身安全的,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侵害隐私权的形式包括哪些侵害隐私权的形式包括:1、侵入住宅;2、监听;3、偷窃、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以了解他人的秘密,侵害他人的隐私权;4、公开披露或宣扬他人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陌生人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可以查询我的家人信息,怎么报警
    需要具体要去公安机关咨询。公安机关无法随意查询他人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理由,认为合理、合法,可以决定帮助查询,如人口失踪、寻亲、犯罪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请问如果我向陌生人透露了我的电话号码和家庭地址,后果如何?
    泄露别人电话号码的行为是属于犯法行为的,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构成犯罪,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取保候审状态,如何查看案件情况,或何时结案
    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是肯定没有结的,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是从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那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并不是结案。结案的方式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的不起诉,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法院案件查询的方式:1、到所在法院的网上服务平台查询;2、到法院人工或自助查询机查询;3、打法院服务电话查询或其他法院电话查询;4、联系案件的法官或法官助理。5、其他查询。同法院同意交费,就说明可以立案。立案后一周左右案卷分到法官手中,在一周左右会电话通知当事人。可以去法院问问案卷分到哪个人手中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工作。该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上传裁判文书;(二)发现公布的裁判文书存在笔误或者技术处理不当等问题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三)其他相关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三条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八十四条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全面审查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据材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后证据不足的,不得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发现侦查人员非法取证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可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
    弟弟在沐足店工作,现在被拘留,看不见,也联系不上,现在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现在也没有办法联系他
    如果是违反治安管理行政拘留的话,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带有效证件可以探望。朋友探望权法律上没有相关的规定,具体要看所在的拘留所,一般都是可以探望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被拘留人的近亲属的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给人们泼水致人轻伤,看好如何判刑
    故意伤害,根据伤情判刑 如果轻伤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重伤可以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