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和协商离职的区别
法律援助对于劳动者而言,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能拿到补偿和领取失业金。正常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自己主动申请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如果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企业要解聘劳动者,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主动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而被动离职是员工非自愿地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形式有被裁员、解雇等。
一、辞职报告跟辞职申请有何区别?
离职申请和辞职报告的区别:
1、含义不同。
离职申请一般指辞职信,辞职信是辞职者向工作单位辞去职务时写的书信,也叫辞职书或辞呈。
辞职报告也称为辞职申请书,是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申请书,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实用文体。
2、是否离职的结果决定权不同。
辞职申请是劳动者申请辞职,但是申请还有一个批准的过程,申请的结果由单位控制,把最终决定权交给了单位。而辞职报告则是明确表达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想法,是自己主动的选择,单位不得阻挠或拖延。
二、协议离职是主动离职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出的属于主动离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属于被动离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